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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100MW/200MWh)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浏览:0    
核心提示: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100MW/200MWh)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
  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100MW/200MWh)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100MW/200MWh)已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2-411251-04-01-735922),项目业主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唐三门峡火电厂厂内。
2.2建设规模: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为100MW/200MWh。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五原变。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200MWh,由30个储能单元组成,其中28个储能单元配置容量为
3.3546MW/6.7092MWh,1个储能单元配置容量为3.1682MW/6.3364MWh,1个储能单元配置容量为2.9818MW/5.9636MWh,储能变流升压系统30套。
2.3计划工期: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15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标段包含大唐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100MW/200MWh)储能区、升压变电站PC总承包工程(不含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
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施工包含储能区、升压变电站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包含厂界边坡防护工程、进站道路工程),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各项临建设施,地基处理施工、储能系统现场整舱安装、舱体间线路连接(包括甲供设备间的电缆安装、试验、光缆熔接等)、储能系统土建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升压变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厂区工程及进站道路等。
(3)调试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单体调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试验(含特殊试验)、检测(含各项性能测试、验收检测等)内容。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集控中心、计入地调或省调的接入和调试等。
(4)服务
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防雷等;
2)办理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验收包含水保、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3)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
4)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5)送出工程
不在本标段范围内。送出工程与本项目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外第一基塔,升压站外第一基塔引出的光缆与升压站内的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在本标段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100MW/200MWh及以上储能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含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或EPC总承包(含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完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体现机组容量、合同主要内容(含升压站施工内容)、签订日期页、盖章签字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如无机组容量,请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可证明文件。储能电池舱区域施工、储能升压站区域施工若分别为不同合同,应合并视为1项有效业绩。)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100MW/200MWh及以上储能工程施工总承包(含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或EPC总承包(含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完成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体现机组容量、主要工作内容、担任项目经理证明,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如无机组容量,请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可证明文件。储能电池舱区域施工、储能升压站区域施工若分别为不同合同,应合并视为1项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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