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向家坝电站左岸5、9#路黑化及配套设施施工监理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与云南省交界处的金沙江下游河段,坝址距四川省宜宾县的安边镇4km、宜宾市33km,距云南省的水富县城1.5km。进入电站区域施工,需要严格服从电站管理手续,施工时间严格受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向家坝电站左岸5、9#路黑化及配套设施施工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3日;
工程项目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总工期日历天:544天,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工期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下达开工令为准;
监理服务期:工程项目总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监理服务实际开始时间同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承担过道路黑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需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度经营无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4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