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宁波市;济钢水文公司、匡山鑫苑小区、龙鼎大道、铁
厂北路鲍贤苑、小清河南路等区域周边。
建设规模:浙江 2.58MWh 储能项目、济南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一期项目(光储充部分)。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信息服务费 |
DNYZC-202 3-12-01-1 221-01 |
浙江 1.2MW/2.58MW h 储能项目工 程总承包 |
1 批 |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 勘察设计: 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 图的编制 设备采购:工商业储能一体机系统(包含磷酸铁 锂电池系统、BMS 系统、PCS 系统、能量管理系统、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 及电缆等储能电站设备和 材料、门禁系统、场地视频监控系统及周界防范 系统。 工程施工:所需批复手续办理、建筑及安装工程 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验收(含质监验收、 电网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 、竣工验收、 信息接入电网调度、接入天枢一号平台、防护围 栏、性能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外 部关系协调、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消防、质检、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 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设 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 |
浙江省杭 州市、湖州 市、宁波市 |
2024 年03 月 20 日具备 并网条件,04 月 20 日前全 容量并网。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 作日期:2024 年 02 月 20 日 计划具备并 网条件日期: 2024 年03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 期:2024 年 04 月 20 日 |
1000 元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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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测试(如有) 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 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 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 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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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 3-12-01-1 221-02 |
济南综合智慧 零碳电厂一期 项目(光储充 部分) EPC 总承包 |
1 批 |
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 发改委备案; (2) 电力接入方案编制,电力手续办理等; (3) 项目勘察设计; (4) 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5) 建安工程施工; (6) 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7) 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8) 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 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 济钢水文公司、匡山鑫苑小区、龙鼎大道、铁厂 北路鲍贤苑、小清河南路建设充电站共建设 215 台 160kW 一机双枪式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 充电服务,共 430 个车位。每个充电站设置配电 站 1 座,共配置 1600kVA 配电变压器 19 台, 电压等级 10/0.4kV。场地内还将建设光伏车棚、 电化学储能、照明、监控、消防设施、高、低压 配电线路、电缆沟管等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设施 以及智慧控制系统(满足虚拟电厂建设的要求) 。 5 个充电站主要配置如下: (1) 济钢水文公司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建设 110 个充电车位,设 55 个充电桩,配置光伏车棚 244.75kW,配置 50kW/100kWh 储能。 (2) 匡山光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建设 110 个充 电车位,设 55 个充电桩,配置光伏车棚 192.5kW, 配置 50kW/100kWh 储能。 (3) 龙鼎大道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建设 50 个 充电车位,设 25 个充电桩,配置光伏车棚 148.5kW, 配置 50kW/100kWh 储能。 (4) 铁厂北路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建设 110 个 充电车位,设 55 个充电桩,配置光伏车棚 231kW, 配置 50kW/100kWh 储能。 (5) 小清河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建设 50 个充 电车位,设 25 个充电桩,配置光伏车棚 143kW, 配置 50kW/100kWh 储能。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 |
济钢水文 公司、匡山 鑫苑小区、 龙鼎大道、 铁厂北路 鲍贤苑、小 清河南路 等区域周 边 |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 作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 (以实际项 目进展为准) 计划竣工日 期: 2024 年 5 月 20 日 (以实际项 目进展为准, 以收到招标 人开工通知 单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竣工并网) |
1000 元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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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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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浙江 1.2MW/2.58MWh 储能项目工程 总承包 |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 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8)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 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承装(修、试) 四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应明确设计单位,且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 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内。设计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不少于 1 个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 统 3MWh 及以上的设计业绩。允许投标人进行设计分包。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 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 间为准)完成至少 1 个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 3MWh 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 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类 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 保证明),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职务的履历。 (5)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 可证扫描件用以核查。 (7)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济南综合智慧 零碳电厂一期 |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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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光储充部 分) EPC 总承包 |
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 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8)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 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承装(修、试) 四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上资 质要求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前取得。 (2) 投标人应明确设计单位,且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 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内。设计单位应具有近三年内不少于 2 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 计业绩。允许投标人进行设计分包。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 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 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 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类证明(竣工验收证 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 保证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同等规模 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职务的履历。 (5)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 可证扫描件用以核查。 (7)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