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承德丰宁风光氢储基地项目是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草原乡、万胜永乡及外沟门乡,规划装机总容量100万千瓦,其中光伏场区规划装机容量70万千瓦,风电场区规划30万千瓦,南距丰宁县城约100km,西南距张家口市约200km。场址区属丘陵、山地地形,海拔高程为1500m左右,场区周边有S301省道。
2.1.2招标范围:国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区、光伏区、施工检修道路区及集电线路区的种植土回覆、绿花种草、客土覆盖、平整场地、土地翻耕、栽植灌木、栽植乔木、喷播植草、排水沟及截水沟、施肥抚育、养护等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通过水利部门的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9月30日;共120个日历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