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南浔电厂 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2×9H级燃机新建工程桩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建设地点: 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 16 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 33 公里,距杭州市区约 65 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9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对包括主厂房、余热锅炉、A列外、水岛、空压机房、机力塔、循泵房、生活区及办公楼等建构筑物进行桩基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暂定为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直径500mm及以上螺杆灌注桩桩基且桩数不少于1000根(单份合同)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直径500mm以上螺杆灌注桩桩基且桩数不少于1000根(单份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场地上部为开山宕渣回填,回填高度约三米,所选用螺杆桩桩机应能适应场地特性并能进入中风化持力层一米以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