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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1、12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浏览:0    
核心提示: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
 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号机组位于内蒙古自 治区呼和浩特市南约 70 公里的托克托县境内, 为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责任有限公司 自备热电厂, 安装有 2 台 300MW、亚临界、 一次中间再热、燃煤抽汽凝汽式供热机组, 其中 锅炉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厂生 产。 11、12 号机组于 2007 年 12 月投产发电, 所发电力全部用于铝厂生产自用。呼铝电公司 11、12 号机组受新能源光伏项目影响, 机组参与深度调峰无法满足托克托县 430 万平方米供 热面积,计划结合 2024 年机组等级检修对 11、12 号汽轮机进行切缸改造,改造后即可以提高机组调峰能力,又能满足托克托县年供热量需求。
 
2.4 计划工期:11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工期时间 30 天。 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工期时间 30 天。设 备(包括备件)于机组检修前到达施工现场,每台机组现场施工工期不大于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11 、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包 括:联通管利旧改制,低压缸冷却旁路管道及阀门、低压末两级动叶片喷涂、低压末两级测温 系统、低压冷却喷水系统改造、连通管上供热调节蝶阀及相关改造、采暖抽汽管道及相应阀门 进行改造(包括逆止阀、液压快关阀、电动关断阀、安全阀等)、阀门油站、抽真空系统改造、 连通管至供热首站的供热蒸汽管道铺设、改造(共计约 600 米,详细以现场设计为准),11、12号机供热抽汽联络阀、凝汽器内部疏水消能装置、压力管道备案取证、涉及切缸改造部分的厂房结构检测及加固等。检修场地按设备、系统所在区域由招标方限定界限, 投标方在指定范围 实行定置管理, 不得擅自超出范围。根据现场定置要求准备塑料布、胶皮、防火毯、隔离展板(或围栏)、木板和枕木等,现场定置所需的材料由投标方承担。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安装 GB2 级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 低压缸零出力改造或切缸改造或机组灵活性(微出力) 改造业绩, 并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工类证明材料,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5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 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 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此要求。(附: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附注);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集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1、12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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