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榆社县/黎城县/芮城县/羊角县/朔州市/五寨县/灵丘
2.2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完成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
2.3 招标范围:1.对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的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
2.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咨询辅导相关工作,结合公司及场站的生产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B14T 2536-2022《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规范》等法律和标准的要求,对公司参与编制人员进行咨询辅导,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培训,培训老师不少于5人,需至少1人为山西能监办公布的电力专家库的专家,综合能源公司及每个场站课时不少于20个课时。
3.乙方完成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此工作进驻每个场站的编制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交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并通过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公司(场站)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新能源应急能力评估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1月10日17时00分止。
本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榆社县/黎城县/芮城县/羊角县/朔州市/五寨县/灵丘
2.2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完成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
2.3 招标范围:1.对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7个公司的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
2.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咨询辅导相关工作,结合公司及场站的生产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B14T 2536-2022《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规范》等法律和标准的要求,对公司参与编制人员进行咨询辅导,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培训,培训老师不少于5人,需至少1人为山西能监办公布的电力专家库的专家,综合能源公司及每个场站课时不少于20个课时。
3.乙方完成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此工作进驻每个场站的编制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交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并通过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公司(场站)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新能源应急能力评估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1月1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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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