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临兴庆路,西临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北临长乐西路。
2.2工程规模: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工程改造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临兴庆路,南邻陕西省假肢中心,西临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北临长乐西路。本次改造范围为中心大楼一至四层、九至十九层及屋面层改造。
2.3招标范围:涉及本次工程改造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包括:地面拆除及新建,部分墙面拆除及新建、根据功能需要改造的电气照明及给排水等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范围。
2.4项目总投资总额:4620万元,(其中本次施工招标预算114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
2.6项目标段名称: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4年1月15日09时30分前下载标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临兴庆路,西临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北临长乐西路。
2.2工程规模: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工程改造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临兴庆路,南邻陕西省假肢中心,西临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北临长乐西路。本次改造范围为中心大楼一至四层、九至十九层及屋面层改造。
2.3招标范围:涉及本次工程改造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包括:地面拆除及新建,部分墙面拆除及新建、根据功能需要改造的电气照明及给排水等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范围。
2.4项目总投资总额:4620万元,(其中本次施工招标预算114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
2.6项目标段名称: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4年1月15日09时30分前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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