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312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湖南 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加工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春垸位于洞庭湖南部,资、沅两水尾闾地,包括益阳市资阳区的新桥河下垸、上四垸、长春垸,沅江的合兴垸、蚊蛇垸、安宁垸、石矶湖等13个小垸,保护资阳区、沅江市等2市(区)、新桥河、三眼塘、百禄桥等3镇9乡,是湘中北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及全省五大港口城市之一。长春垸内防护总面积385.73km2,耕地面积28.14万亩,2020年统计总人口45.61万人。长春垸一线防洪大堤从资水北岸新桥河镇烈公桥起,顺资水而下,经益阳市区到甘溪港,石矶湖,过沅江市城区、小河嘴至汉寿的胭包山幸福坝止,全长77.990km。长春垸堤防级别为2级。长春垸原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堤防加高18.128km,2)护坡8.477km;3)护脚16.287km;4)堤身防渗30.420km;5)堤基防渗35.5km;6)堤建筑物重(改)建34座;7)堤顶路面26km等。长春垸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堤防加高培厚2.472km;2)堤防护坡0.938km;3)堤防护脚4.638km;4)堤基防渗1.489km;5)建筑物处理3座,其中拆除重建1座、改建2座。
2、招标范围:钢筋加工件现场交货价,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含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和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钢筋加工件 | HPB-300 ф8 | 8.455 | |
2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10 | 0.911 | |
3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12 | 124.629 | |
4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16 | 265.657 | |
5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18 | 3.262 | |
6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20 | 87.799 | |
7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22 | 14.156 | |
8 | 钢筋加工件 | HRB-400E ф25 | 0.692 | |
合计 | 505.561 |
4、交货时间:暂定2024年2月-工程结束。
5、交货
6、质量要求
所供钢筋加工件按照要求标准供货,钢筋加工件应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具备随附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和材质证明等相关资料。由双方对到场材料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要求标准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处理完毕,并通知甲方进行第二次验收。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迟交货索赔。
7、计量
8、付款方式:
8.1支付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汇票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8.2甲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乙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当月15日-20日到需方办理《加工件对账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进行对账结算。根据需方要求于本月25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需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后30日内支付已挂账75%的材料款,逐月按当月挂账金额的75%进行支付。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若因业主未给甲方结算工程款,导致甲方无资金付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且不算甲方违约,后续付款双方商议确定。
8.3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8.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本次竟标为平台全流程,请招标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招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招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0、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质量要求》。
三、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招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招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招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3、招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钢筋加工件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