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 项目规模:电厂装机容量 2台*200MW机组+2台*600MW机组生产厂区卫生清扫、清冰雪及垃圾清运服务, 生产厂区路面卫生清扫面积约65647平方米,室内清扫面积约186500平方米,冬季清冰雪面积65647平方米,垃圾箱16处共计,每处每天约清理外运垃圾10立方米,每天平均共计清运垃圾160立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满365天),提供生产厂区卫生清扫、清冰雪及垃圾清运委托运行服务。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49/17-QT-01401 |
2024-2025年度生产厂区卫生保洁服务 |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台*200MW机组+2台*600MW机组生产厂区卫生清扫、清冰雪及垃圾清运服务: 生产厂区路面卫生清扫面积约65647平方米,室内清扫面积约186500平方米,冬季清冰雪面积65647平方米,垃圾箱16处共计,每处每天约清理外运垃圾10立方米,每天平均共计清运垃圾160立方米。服务期限为12个月。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
2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生产厂区卫生保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项火电厂或工矿企业卫生清扫或保洁服务业绩或劳务服务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04 16:30到2024-01-1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