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主要装置包括3 x 82000 Nm3/h空分装置、53万Nm3/h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联合装置(含SH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C4烯烃转化(OCU)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等。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项目,投标方需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完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通过专家组评审,取得气象局审核的批复文件。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有效期三年。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