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三皇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标段一:
永福广福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6.685’,N24°49.859’,场址海拔约25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7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61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永久用地约23.47亩,长期租地约204亩,临时用地约912亩。目前已完成可研工作。
永福广福风电场装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高度为11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堡里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250kW 的风机设置容量为 69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 37/1.14kV,拟采用 4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 220kV升压站的 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 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本风电场升压站 35kV 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 4 台风力发电机组- 箱变并联至 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 16 台,共有 4回35kV 风机线路接至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 集电线路、35kV 配电室、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标段二:
永福三皇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109°59’1.635”E,24°4533.489”N,场址海拔约30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2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6km.项目永久用地约23.47亩,长期租地约213亩,临时用地约963亩。目前已完成可研工作。
永福三皇风电场装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高度为11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本期工程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250kW 的风机设置容量为 69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 37/1.14kV,拟采用 4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 220kV升压站的 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 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
本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 4 台风力发电机组- 箱变并联至 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 16 台,共有 4回35kV 风机线路接至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 集电线路、35kV 配电室、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1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永福广福、永福三皇风电场工程完整功能的勘察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工程勘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包含水文气象、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绘、风机机位微观选址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应满足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公司、当地电网公司审查相关要求)、风机机位微观选址、1:500地形图测绘、招标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水保环保及绿化设计、桩基工程设计(包含试桩方案设计)、设计相关的勘察、初设概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安全专篇、远程系统接入设计配合、竣工图、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及委托方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加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验收,配合发包人人完成业主执行概算及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配合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等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职业病防护和管理做到防护设施“三同时”并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职业病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人员的防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标段001:永福广福风电场勘察设计;标段002:永福三皇风电场勘察设计。
2.1.3 服务期:30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永福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广福和三皇风电场。
2.2 其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5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三皇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标段一:
永福广福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6.685’,N24°49.859’,场址海拔约25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7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61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永久用地约23.47亩,长期租地约204亩,临时用地约912亩。目前已完成可研工作。
永福广福风电场装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高度为11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堡里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250kW 的风机设置容量为 69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 37/1.14kV,拟采用 4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 220kV升压站的 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 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本风电场升压站 35kV 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 4 台风力发电机组- 箱变并联至 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 16 台,共有 4回35kV 风机线路接至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 集电线路、35kV 配电室、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标段二:
永福三皇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109°59’1.635”E,24°4533.489”N,场址海拔约30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2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6km.项目永久用地约23.47亩,长期租地约213亩,临时用地约963亩。目前已完成可研工作。
永福三皇风电场装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高度为11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本期工程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250kW 的风机设置容量为 69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 37/1.14kV,拟采用 4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 220kV升压站的 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 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
本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 4 台风力发电机组- 箱变并联至 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 16 台,共有 4回35kV 风机线路接至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 集电线路、35kV 配电室、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1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永福广福、永福三皇风电场工程完整功能的勘察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工程勘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包含水文气象、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绘、风机机位微观选址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应满足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公司、当地电网公司审查相关要求)、风机机位微观选址、1:500地形图测绘、招标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水保环保及绿化设计、桩基工程设计(包含试桩方案设计)、设计相关的勘察、初设概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安全专篇、远程系统接入设计配合、竣工图、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及委托方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加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验收,配合发包人人完成业主执行概算及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配合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等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职业病防护和管理做到防护设施“三同时”并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职业病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人员的防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标段001:永福广福风电场勘察设计;标段002:永福三皇风电场勘察设计。
2.1.3 服务期:30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永福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广福和三皇风电场。
2.2 其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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