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抽汽蝶阀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 4×600MW 规划,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两台机组配套8台抽汽系统蝶阀、6台供热系统蝶阀及以上阀门配套电动执行机构及附属设备。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内完成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火电燃煤机组电动蝶阀(尺寸≥DN800,介质蒸汽,结构三偏心金属硬密封)成套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只接受进口品牌阀门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进口阀门制造商(或国内代表处/办事处)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