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3年煤矿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系统建设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矿安〔2022〕128号)文件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宁应急〔2023〕35号)文件要求,建设羊场湾二号井、麦垛山、双马一矿、清水营、任家庄5对矿井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对煤矿重点区域包括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变电所、水泵房、皮带机头、机尾、井底车场等区域地点进行视频智能识别分析、告警事件查看处理。通过软、硬件设施与公司工业视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满足对外数据上传要求。本次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以图像智能识别技术为核心、以机器学习和报警系统为支撑,由AI算力服务器、视频分析软件、视频综合管控平台和摄像机组成,本次建设共包括AI智能视频分析平台6套(含公司级视频监控分析平台)、AI分析算法包150路、矿用本安型热成像摄像仪20台、矿用本安摄像仪20台,其中公司级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平台利用公司云平台部署,不再投资硬件设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的软硬件采购、部署、二次开发、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等相关内容。
2.1.3交货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复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羊场湾煤矿二号井、宁夏煤业公司麦垛山煤矿、宁夏煤业公司双马一矿、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宁夏煤业公司清水营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井工煤矿智能视频监控分析子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