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环境监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神华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实现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市九原开发区建设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新建75万吨/年煤制烯烃工程,并对现有60万吨/年煤制烯烃部分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粉煤加压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聚乙烯、聚丙烯、空分装置。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罐区、循环水系统、火炬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蒸发结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及新建厂外渣场等,并对现有工程部分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进行改扩建或者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产品有40万吨/年聚乙烯和35万吨/年聚丙烯,副产品主要有硫磺等。
工程占地:总占地面积277.12hm²,其中永久性占地215.79hm²,临时占地61.33hm²。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715080.61万元,土建投资186965.77万元。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范围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的环境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文件,对本项目进行过程性环境监理至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完成,且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理工作结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电力行业的环境监理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业绩合同额大于7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电力行业的环境监理负责人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2)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