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工业类固废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管理范围内工业类固废的处置服务,工业类固废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和石膏等。需外委有资质的工业类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采购范围:自营锅炉房:产生工业类固废要求收集并处置。包括:布尔台矿采暖锅炉房、寸草塔矿采暖(热风)锅炉房、乌兰木伦矿工业广场锅炉房、柳塔矿采暖(热风)锅炉房、马家塔2501库锅炉房,处置量约16209.19吨/年。
外委锅炉房:产生工业类固废要求处置。包括:补连塔矿煤粉锅炉房、寸二矿煤粉锅炉房、石圪台矿煤粉锅炉房、哈拉沟矿煤粉锅炉房、榆家梁矿煤粉锅炉房、锦界矿煤粉锅炉房,处置量约28378.4吨/年。上述锅炉房固废收集由锅炉房运营单位负责,但锅炉房运营单位仅负责40公里内运输,超出距离后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原则上实际处置量不超预计处置量。因政府和公司政策变动,根据相关文件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1).工业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政府和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处置的固废包括炉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必须达到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要求;处置必须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如出现跨省处理工业类固废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办理相关跨省环保等相关手续,如未在政府和公司期限内完成办理手续,由中标方承担环保罚款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4).投标单位中标后,公司进行现场考核,如发现现场不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中标方赔偿公司损失、承担罚款、不予结算费用和终止双方合同。
5).固废处置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各类档案资料齐全。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付款方式:甲方依据产废单位签字确认的服务数量、考核(按月考核)结果,递月结算服务费;乙方须按付款金额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在考核后30天内向甲方当面提供办理挂账所需凭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中须至少包含炉渣或粉煤灰的相关批复,若处置利用场所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处置利用单位的处置利用协议(如投标人自有处置利用场所,则不需要提供协议),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类固废利用或处置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11月11日前,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工业类固废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管理范围内工业类固废的处置服务,工业类固废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和石膏等。需外委有资质的工业类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采购范围:自营锅炉房:产生工业类固废要求收集并处置。包括:布尔台矿采暖锅炉房、寸草塔矿采暖(热风)锅炉房、乌兰木伦矿工业广场锅炉房、柳塔矿采暖(热风)锅炉房、马家塔2501库锅炉房,处置量约16209.19吨/年。
外委锅炉房:产生工业类固废要求处置。包括:补连塔矿煤粉锅炉房、寸二矿煤粉锅炉房、石圪台矿煤粉锅炉房、哈拉沟矿煤粉锅炉房、榆家梁矿煤粉锅炉房、锦界矿煤粉锅炉房,处置量约28378.4吨/年。上述锅炉房固废收集由锅炉房运营单位负责,但锅炉房运营单位仅负责40公里内运输,超出距离后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原则上实际处置量不超预计处置量。因政府和公司政策变动,根据相关文件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1).工业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政府和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处置的固废包括炉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必须达到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要求;处置必须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如出现跨省处理工业类固废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办理相关跨省环保等相关手续,如未在政府和公司期限内完成办理手续,由中标方承担环保罚款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4).投标单位中标后,公司进行现场考核,如发现现场不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中标方赔偿公司损失、承担罚款、不予结算费用和终止双方合同。
5).固废处置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各类档案资料齐全。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付款方式:甲方依据产废单位签字确认的服务数量、考核(按月考核)结果,递月结算服务费;乙方须按付款金额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在考核后30天内向甲方当面提供办理挂账所需凭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中须至少包含炉渣或粉煤灰的相关批复,若处置利用场所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处置利用单位的处置利用协议(如投标人自有处置利用场所,则不需要提供协议),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类固废利用或处置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11月11日前,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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