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达茂旗距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均160km左右,东与四子王旗相接,西与乌拉特中旗毗连,南与固阳县、武川县相邻,北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接壤。光伏总装机容量交流侧为200MWp。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 5台SFFZ-240000/220,230±8×1.25%/37-37kV电压等级的三相油浸风冷、铜绕组有载调压、双分裂升压变压器,辅助设备及其它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含中性点组合式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家,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的220kV及以上、容量240MVA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的二级能效及以上(比照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20kV油浸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能效等级”要求执行)节能证明文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为240MVA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至少10台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12 09:00——2024-01-18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