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合肥电厂#2炉催化剂再生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2炉(2×660MW)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及拆装的总承包工程。该工程包含#2炉全部三层催化剂再生,共432个催化剂模块,体积量489.9立方。投标方负责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催化剂的拆除、工厂再生、试验及检查、往返运输、安装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2炉脱硝催化剂再生总工期为20天。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50(772-007-50),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及贮存及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3000吨/年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