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1号炉受热面吹损的综合优化治理及脱硝系统提效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2 规 模:长兴分公司锅炉机组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660MW级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采用П型布置、单炉膛、双切园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锅炉采用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采用П型布置、单炉膛、低ONX主燃烧器和分段送风系统、墙式切园燃烧方式,炉膛采用内螺纹管垂直上升膜式水冷壁、循环泵启动系统、一次中间再热,锅炉采用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目前尾部烟道受热面运行中主要存在受热面吹损和局部严重积灰问题,脱硝系统提效改造新增加一层催化剂后同步增加一层声波吹灰系统;
2.3 标段划分: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1号炉受热面吹损的综合优化治理及脱硝系统提效改造;
2.4 施工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5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4年4月4日开工,总改造工期30天;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在尾部竖井烟道部位采购24台低频大功率声波吹灰器、脱硝部位采购12台膜片声波吹灰器、4台定向射流吹灰器的设计、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投运等工作;负责声波吹灰器改造压缩空气系统、动力电源、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等工作,负责声波吹灰器涉及步道平台的改造等工作;负责改造系统设备设计涉及的建筑物的设计、材料供应和施工,负责系统设备的配套设施设计、供货和施工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燃煤机组的声波吹灰器检修加装或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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