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华新福建分公司及福清分公司所辖福州办公区、牛头尾风电场、赤礁风电场、三福龙景办公楼范围内物业(2024-2027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2024-2027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
(1)华新福建分公司及福清分公司所辖福州办公区物业服务。 (2)牛头尾风电场物业服务。 (3)赤礁风电场物业服务。 (4)三福龙景办公楼物业服务。 |
5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年及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19 15:00到2024-01-2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