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二批D1、D2、E1、E2、F1、F2六个风光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中部,主要分布于秦团庄乡、山城乡、罗山川乡、洪德乡、罗山川乡、虎洞乡、合道乡等乡镇。
2.2 规 模: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773.8MW,其中风电2233.8MW、光伏540MWp,整个区域按照装机规模分为六个地块。D1风光项目(风电372.3MW、光伏90MWp);D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E1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E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F1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F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配套建设600MW/2400MWh储能电站,分别建设两个300MW/1200MWh储能电站。每个电站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每座电站分别通过1回330kV输电线路就近接入330kV汇集站,拟接入D2、F1汇集站。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土建工程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5 服 务 期: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主体工程计划于2024年03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投产发电,具体服务期按照项目推进建设进度调整)。
2.6 招标范围: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土建工程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四通一平、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基础、光伏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储能电站和配套升压站工程及其他零星设备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风机灌注桩、土建工程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监测、检验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属工程涉及的现场试验室检测试验和母体试验室检测试验工作。试验室主要负责对本工程所有土建取样、送样、抽样的样品、试件以及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试验,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出具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和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检测机构试验报告专用章、计量认证标志专用章,对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建设工程土建第三方实验室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二批D1、D2、E1、E2、F1、F2六个风光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中部,主要分布于秦团庄乡、山城乡、罗山川乡、洪德乡、罗山川乡、虎洞乡、合道乡等乡镇。
2.2 规 模: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773.8MW,其中风电2233.8MW、光伏540MWp,整个区域按照装机规模分为六个地块。D1风光项目(风电372.3MW、光伏90MWp);D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E1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E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F1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F2风光项目(372.3MW、光伏90MWp)。配套建设600MW/2400MWh储能电站,分别建设两个300MW/1200MWh储能电站。每个电站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每座电站分别通过1回330kV输电线路就近接入330kV汇集站,拟接入D2、F1汇集站。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土建工程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5 服 务 期: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主体工程计划于2024年03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投产发电,具体服务期按照项目推进建设进度调整)。
2.6 招标范围: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土建工程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四通一平、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基础、光伏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储能电站和配套升压站工程及其他零星设备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风机灌注桩、土建工程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监测、检验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属工程涉及的现场试验室检测试验和母体试验室检测试验工作。试验室主要负责对本工程所有土建取样、送样、抽样的样品、试件以及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试验,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出具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和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检测机构试验报告专用章、计量认证标志专用章,对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建设工程土建第三方实验室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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