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液化动静设备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煤直接液化是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原神华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列入国家“863”计划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的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设计年产油品能力108万吨。2004年8月现场开工建设,于2008年底投料试车并取得一次成功。经过2009至2010上半年的系列技术攻关与消缺改造活动,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水平逐步提高,于2011年步入商业化运营阶段。公司还运营一套18万吨/年产能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和亚洲首个10万吨/年的全流程CO2捕集封存项目。目前煤制油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公司现有员工1600余人。
2.1.2标段划分:
(1)标段一:
煤制油公司(煤液化生产中心、煤间接液化中心)静设备(工艺安装专业)的维护保运及检维修服务。
(2)标段二:
煤制油公司(液化生产中心、煤间接液化中心)动设备(机械专业)的维护保运及检维修服务。
2.1.3招标范围:
煤制油公司液化动静设备检修维护公开招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运、检修及小型工程施工项目。
维护保运:工作区域内设备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包括巡检、状态监测(点检)、值班、定期检查校验、故障查找、故障处理并填写相关记录、卫生清理等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各标段合同附件一中的内容与要求。
检修:装置停工大检修,月度检修、临时抢修等其它非维护保运范围检修项目。
小型工程施工: 招标限额以下的科研、技改、安全生产等项目施工。
2.1.4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标段一: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包括类别A1-Ⅰ。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或安装修理改造)D级或以上;压力管道安装(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1 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包括类别 A2-Ⅰ。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或安装修理改造)D级或以上;压力管道安装(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1 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煤化工生产装置维护保运业绩合同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一个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煤化工生产装置维护保运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