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望江第一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安庆望江第一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规划装机130MW,规划25个机位点(其中2个备用机位点),拟安装23台5.8M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为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省望江县范围内第一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所进行相关的前期咨询服务总承包,本项目完成能实现该项目核准所需的所有专题及报告,并能完成项目开工前的主、辅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准确率不低于95%。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2.1.2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意见书。
主要内容:勘测定界报告、选址研究报告、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1.3军事净空专题论证及批复。
主要内容:军评,含电磁辐射等相关因素影响。
2.1.4民航净空专题论证及批复。
主要内容:航评,含电磁辐射等相关因素影响。
2.1.5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
2.1.6立测风塔、编制风资源报告。
2.1.7配合获取本项目所涉及的资规、林业、水利、环保、军事、文旅、交通、应急、农业农村、压覆矿产调查等相关支持意见函。
2.1.8地形图测绘1:2000及1:500。
2.1.9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主要内容:详勘及报告编制,25个风机点位及44个升压站点位,含2个备用机位点。
2.1.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1.11防洪影响性评价报告及批复。
2.1.12环境影响性报告及批复。
2.1.1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
2.1.14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林地手续报批。
2.1.15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2.1.16土地报建-农用地等转建设用地。
主要内容:调规、组卷报批、用地补偿,土地社会稳定性评价。
2.1.17临时用地方案及批复。
主要内容:临时用地租赁及复垦方案;道路规划,尽量利用原有道路,需与镇、村协调后开展工作。
2.1.18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2.1.19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2.1.20气象论证服务。
2.1.21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
2.1.22微观选址。
2.1.23其他。
服务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服务期:签订合同之后,投标人接招标人开展工作书面通知后6个月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详细各项专题工期见下表;
序号 |
专题工作名称 |
时间 |
备注 |
1 |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意见书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2 |
军事净空专题论证及批复(军评、含电磁辐射等影响) |
3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3 |
民航净空专题论证及批复(航评、含电磁辐射等影响) |
3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4 |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评审(如有)及批复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5 |
测风塔征地、基础施工、安装及调试(2基)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6 |
风资源评估报告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7 |
配合获取本项目所涉及的资规、林业、水利、环保、军事、文旅、交通、应急、农业农村、压覆矿产调查等相关支持意见函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8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9 |
地形图测绘1:2000及1:500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0 |
勘测定界报告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1 |
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3 |
防洪影响性评价报告及批复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4 |
环境影响性报告及批复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5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 |
2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6 |
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林地手续报批 |
3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7 |
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
3个月 |
核准前开展 |
18 |
土地报批报建 |
核准后6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19 |
临时用地方案及批复 |
核准后1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0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
核准后1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1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
核准后1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2 |
气象论证服务 |
核准后2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3 |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 |
核准后2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4 |
水资源报告及论证 |
核准后1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5 |
微观选址 |
核准后3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6 |
其他 |
核准后3个月 |
核准后开展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甲级电力(含新能源)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或可行性研究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有1个担任风电前期咨询或可行性研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