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4年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国华垦利储能示范性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项目拟建设容量100MW/200MWh。储能站位于HG14海上光伏项目陆上升压站附近,储能站设置220kV出线间隔1回接入国华东营 HG14 海上光伏220kV升压站220kV备用出线间隔。
(2)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4.95万千瓦改造+5万千瓦增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铁厂沟镇国华玛依塔斯风电场装机99.5MW(等容4.95万千瓦,增容5万千瓦;增容5万千瓦风电部分配置0.5万kW/1万kWh储能设备)
(3)国华泰州海陵一期、二期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罡杨镇纯垛村,装机191MW(一期配套9.5MW/19MWh储能设施、二期配套9.6MW/19.2MWh储能设施)
(4)国华儋州10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南省儋州市新州镇黄泥沟农场,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00.688MWp/79.36MW,拟安装173600块单片功率580Wp的光伏组件,由49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3.2MW光伏发电单元8个,1.92MW光伏发电单元15个,0.96MW光伏发电单元26个。49台箱变分成3组,以3回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母线上。本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李坊变110kV侧。配套建设25MW/50MWh储能系统。
2.1.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垦利储能示范性项目100MW/200MWh储能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4.95万千瓦改造+5万千瓦增容”项目5MW/10MWh储能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泰州海陵一期、二期渔光互补项目(一期9.5MW/19MWh、二期9.6MW/19.2MWh)储能系统、国华儋州10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5MW/50MWh储能系统以及配套的预制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
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所需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舱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缆、光纤、配电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安全警卫子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抽检配合、现场安装指导、交接试验、现场调试、协助验收;所有设备、材料的保管、倒运、到货验收、检测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指导、调试、试验、现场培训、现场服务、设备对接等;根据电网公司要求的配套设施采购、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工作;负责储能电站安装指导、调试。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与升压站的连接、调试并网。
2.1.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或按招标人要求日期供货。
2.1.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储能电池电芯制造商或为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为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小时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1GWh,其中不少于200MWh储能集成系统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供货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物资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等信息页(至少包含电芯和PCS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供货证明可以是到货单、收货单、验收单等能证明已完成项目全部供货的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2)储能系统电池组应选用磷酸铁锂电池,不接受其他锂离子电池的投标人案,到达现场电池单体电芯下线时间小于3个月,严禁使用库存电池和梯次电池,本项目所使用电池必须是储能专用电池,并提供承诺函(详见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