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煤炭洗选分公司絮凝剂、聚合氯化铝寄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采购货物如下:
序号 |
采购编码 |
编码描述(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595971 |
复合絮凝剂\HY322 |
千克 |
270000 |
煤炭洗选分公司 |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 |
|
2 |
10824240 |
聚合氯化铝\≥30% |
吨 |
380 |
煤炭洗选分公司 |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 |
|
其他:
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洗选分公司万利镇韩家村选煤厂、罕台镇李家壕选煤厂。
合同期限:1、本项目为1年框架采购合同;2、如果寄售期内无论何种原因供货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的110%的,合同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聚合氯化铝或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絮凝剂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生产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