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矿井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4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矿井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5 服 务 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并配合审计,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东坪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的中部,龙王沟详查区的南部,北距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约10km,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副井为斜井,风井为立井,配套建设同等能力选煤厂及铁路装车系统。建设工期:计划45个月。工程质量标准:高标准达标投产。
招标范围:东坪煤矿矿井(不含选煤厂)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矿建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从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安全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进行协调,并配合设备到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矿山工程专业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规模400万吨/年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范围需体现矿井建设监理工作内容、矿井类型、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至少1份发票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矿山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应与监理单位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矿山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本单位任命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止。
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矿井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4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矿井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5 服 务 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并配合审计,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东坪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的中部,龙王沟详查区的南部,北距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约10km,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副井为斜井,风井为立井,配套建设同等能力选煤厂及铁路装车系统。建设工期:计划45个月。工程质量标准:高标准达标投产。
招标范围:东坪煤矿矿井(不含选煤厂)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矿建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从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安全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进行协调,并配合设备到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矿山工程专业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规模400万吨/年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范围需体现矿井建设监理工作内容、矿井类型、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至少1份发票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矿山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应与监理单位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矿山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本单位任命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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