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
2、项目规模: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包含风机基础、风机设备卸货、转运、吊装、电装、箱变采购、基础施工及箱变安装等,箱变基础施工;包括风机机位点削峰、锚栓组合件卸货及安装、基础预埋管线、风机基础二次灌浆;箱变基础土建工程、风机基础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安装工程、调试工程,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包含所有检测、试验,并出具检测中心合格报告,如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风机基础锚栓试验)。箱变及风机基础永久性围栏施工。涉及到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工作。
3、建设地点:昌吉州奇台县。
4、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54天(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20台10.0MW风机),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施工范围:风机基础、风机设备卸货、转运、吊装、电装、箱变采购、基础施工及箱变安装等,箱变基础施工:包括风机机位点削峰、锚栓组合件卸货及安装、基础预埋管线、风机基础二次灌浆;箱变基础土建工程、风机基础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安装工程、调试工程,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包含所有检测、试验,并出具检测中心合格报告,如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风机基础锚栓试验);箱变及风机基础永久性围栏施工;涉及到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工作。
吊装平台:按施工蓝图进行施工,且需在风机设备吊装前提供吊装平台的地基承载力报告(每基)。
施工及验收:吊装平台(含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部分)、临时征地恢复的环水保施工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环水保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并需达到专项验收条件。
风机和箱变的接地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接地施工、接地电阻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防雷接地相关验收部门的各项要求,并委托防雷接地主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
箱式变压器采购,箱变侧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头制作及敷设安装;电缆防火工程。
安装、调试及相关实验,及风机240小时试运期间配合、防盗等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箱式变压器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相关实验;高低压电缆、电缆头附件采购。
光缆的敷设、光缆接续及安装工程:电缆沟槽开挖及回填、电缆井施工;电缆保护管敷设;箱变接地连接及接地电阻测试;电缆、光缆常规试验,交接试验;电缆、光缆吊牌(以上具体以现场甲方施工蓝图为准)。
风机机组吊装:风机设备安装工程(塔筒、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散热器、塔筒内外爬梯、塔底平台支架及附件、电缆、标准件、风机塔筒照明、接地及其他附件)按照厂家作业指导书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卸车、保管、安装等工作;吊装设备的主吊要求不低于1000吨。包含但不限于:风机设备堆场建设及堆场至机位点之间的装卸、运输引导等组织工作;负责从进场道路至各个机位点之间的设备运输车辆的牵引工作,牵引设备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满足安全牵引要求;负责风机设备及附件的到货清点及验收工作、设备卸货工作、从施工前期至竣工验收期间对风机设备及附件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管工作;安装前及安装后的风机塔筒设备的清洁及补漆工作。负责风机设备的安装工作;(包含风机基础的锚栓张拉、塔筒之间的安装、塔筒与风机设备的安装、风机内的电气及接地安装等工作);风机设备安装后的消缺、验收及配合厂家调试等工作;负责及时清理因风机设备安装引起的生活垃圾及材料垃圾工作;承担高强螺栓及锚栓组合件的抽检试验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负责提供满足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所需的发电机、油料、转运车辆及其他附件和相关人员等,并配合厂家完成静态调试工作。
包含本工程相关保险工程一切险、安责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试验、调试,并完成质监、专项验收、电力质检、可再生能源监督并网手续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试验、验收等工作。
2.临建、临水、临电、网络
临时用地:投标人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吊装平台、大件设备堆场、施工临时便道、施工临时用地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临时用地勘界、土地复垦等报件工作。以上涉及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临建办公生活用房区域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单位对临建区域有详细规划平面图并严格按招标人文明标准化手册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搭设。临建区域施工包含不限于:临建区域的进场道路、场坪、围栏工程、文明施工,房屋用电、用水、办公用网络等生活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临电临水:投标人自行负责。网络:投标人自行负责。
3.设备材料采购:
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机、塔筒、锚栓组合件。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决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5.包含负责该项目整体专项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技术监督、质检监督验收和电力验收并完成本标段安全三同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消防等专项论证和涉及项目并网发电及竣工验收的所有验收。
6.环评及水保措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防洪涝设施工程、接地、线缆、护坡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7.安全文明施工及样板工程: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8.其他要求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车辆随意碾压道路以外土地,严禁随意取土及弃土,严禁蓄意破坏现场植被、严禁捕捉野生动物,严禁户外点明火等。
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临时或固定设施等。
投标人须在施工区域内建设临时货场,货场需满足到货的甲供物资堆放条件,由投标人负责货场建设和维护;负责施工期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前,所有甲供物资运输至施工区域时,投标人须负责运输车辆的引导、交通指挥、车辆牵引、牵引受困运输设备车辆脱困等工作,直至到达交货点并完成甲供物资交接。甲供设备和材料的装卸货、保管、二次转运、余料和包装材料的回运至货场;并做好现场设备、材料附件的防尘、防风、防雨、防火、防盗措施。负责对已安装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代保管等工作,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物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完好无损移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必须按要求将施工过程中的弃渣转运至施工区域附近的弃渣场;因投标人随意弃渣等未按图纸施工造成的政府部门罚款及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充分考虑现场道路及基础是否存在爆破风险,不因此增加额外费用。(以上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及图纸(甲供材除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累计完成过200MW及以上并网风电电站工程的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且累计完成过200MW及以上并网风电电站工程的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社保证明(不包括退休人员)。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为确保该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总体项目施工计划要求,招标人约定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四标段27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五标段25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六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投标,但不可兼中兼得,同一企业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以上四个项目如同一企业在本次投标中评标结果有两个排名第一时,推荐中标顺序按照开标先后顺序确定。请投标人在参与不同项目投标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2月09日13:00时-2024年03月11日10:30时
1、项目名称: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
2、项目规模: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包含风机基础、风机设备卸货、转运、吊装、电装、箱变采购、基础施工及箱变安装等,箱变基础施工;包括风机机位点削峰、锚栓组合件卸货及安装、基础预埋管线、风机基础二次灌浆;箱变基础土建工程、风机基础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安装工程、调试工程,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包含所有检测、试验,并出具检测中心合格报告,如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风机基础锚栓试验)。箱变及风机基础永久性围栏施工。涉及到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工作。
3、建设地点:昌吉州奇台县。
4、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54天(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 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20台10.0MW风机),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施工范围:风机基础、风机设备卸货、转运、吊装、电装、箱变采购、基础施工及箱变安装等,箱变基础施工:包括风机机位点削峰、锚栓组合件卸货及安装、基础预埋管线、风机基础二次灌浆;箱变基础土建工程、风机基础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安装工程、调试工程,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包含所有检测、试验,并出具检测中心合格报告,如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风机基础锚栓试验);箱变及风机基础永久性围栏施工;涉及到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工作。
吊装平台:按施工蓝图进行施工,且需在风机设备吊装前提供吊装平台的地基承载力报告(每基)。
施工及验收:吊装平台(含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部分)、临时征地恢复的环水保施工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环水保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并需达到专项验收条件。
风机和箱变的接地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接地施工、接地电阻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防雷接地相关验收部门的各项要求,并委托防雷接地主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
箱式变压器采购,箱变侧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头制作及敷设安装;电缆防火工程。
安装、调试及相关实验,及风机240小时试运期间配合、防盗等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箱式变压器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相关实验;高低压电缆、电缆头附件采购。
光缆的敷设、光缆接续及安装工程:电缆沟槽开挖及回填、电缆井施工;电缆保护管敷设;箱变接地连接及接地电阻测试;电缆、光缆常规试验,交接试验;电缆、光缆吊牌(以上具体以现场甲方施工蓝图为准)。
风机机组吊装:风机设备安装工程(塔筒、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散热器、塔筒内外爬梯、塔底平台支架及附件、电缆、标准件、风机塔筒照明、接地及其他附件)按照厂家作业指导书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卸车、保管、安装等工作;吊装设备的主吊要求不低于1000吨。包含但不限于:风机设备堆场建设及堆场至机位点之间的装卸、运输引导等组织工作;负责从进场道路至各个机位点之间的设备运输车辆的牵引工作,牵引设备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满足安全牵引要求;负责风机设备及附件的到货清点及验收工作、设备卸货工作、从施工前期至竣工验收期间对风机设备及附件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管工作;安装前及安装后的风机塔筒设备的清洁及补漆工作。负责风机设备的安装工作;(包含风机基础的锚栓张拉、塔筒之间的安装、塔筒与风机设备的安装、风机内的电气及接地安装等工作);风机设备安装后的消缺、验收及配合厂家调试等工作;负责及时清理因风机设备安装引起的生活垃圾及材料垃圾工作;承担高强螺栓及锚栓组合件的抽检试验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负责提供满足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所需的发电机、油料、转运车辆及其他附件和相关人员等,并配合厂家完成静态调试工作。
包含本工程相关保险工程一切险、安责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试验、调试,并完成质监、专项验收、电力质检、可再生能源监督并网手续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试验、验收等工作。
2.临建、临水、临电、网络
临时用地:投标人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吊装平台、大件设备堆场、施工临时便道、施工临时用地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临时用地勘界、土地复垦等报件工作。以上涉及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临建办公生活用房区域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单位对临建区域有详细规划平面图并严格按招标人文明标准化手册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搭设。临建区域施工包含不限于:临建区域的进场道路、场坪、围栏工程、文明施工,房屋用电、用水、办公用网络等生活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临电临水:投标人自行负责。网络:投标人自行负责。
3.设备材料采购:
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机、塔筒、锚栓组合件。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决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5.包含负责该项目整体专项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技术监督、质检监督验收和电力验收并完成本标段安全三同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消防等专项论证和涉及项目并网发电及竣工验收的所有验收。
6.环评及水保措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防洪涝设施工程、接地、线缆、护坡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7.安全文明施工及样板工程: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8.其他要求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车辆随意碾压道路以外土地,严禁随意取土及弃土,严禁蓄意破坏现场植被、严禁捕捉野生动物,严禁户外点明火等。
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临时或固定设施等。
投标人须在施工区域内建设临时货场,货场需满足到货的甲供物资堆放条件,由投标人负责货场建设和维护;负责施工期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前,所有甲供物资运输至施工区域时,投标人须负责运输车辆的引导、交通指挥、车辆牵引、牵引受困运输设备车辆脱困等工作,直至到达交货点并完成甲供物资交接。甲供设备和材料的装卸货、保管、二次转运、余料和包装材料的回运至货场;并做好现场设备、材料附件的防尘、防风、防雨、防火、防盗措施。负责对已安装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代保管等工作,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物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完好无损移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须严格按图纸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及弃渣的平整,必须按要求将施工过程中的弃渣转运至施工区域附近的弃渣场;因投标人随意弃渣等未按图纸施工造成的政府部门罚款及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充分考虑现场道路及基础是否存在爆破风险,不因此增加额外费用。(以上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及图纸(甲供材除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累计完成过200MW及以上并网风电电站工程的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且累计完成过200MW及以上并网风电电站工程的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社保证明(不包括退休人员)。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为确保该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总体项目施工计划要求,招标人约定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四标段27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五标段25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六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七标段20万风电场基础及安装工程投标,但不可兼中兼得,同一企业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以上四个项目如同一企业在本次投标中评标结果有两个排名第一时,推荐中标顺序按照开标先后顺序确定。请投标人在参与不同项目投标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2月09日13:00时-2024年03月11日10: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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