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现场电子识别安防监控系统软硬件设计、采购、安装、运维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神华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实现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市九原开发区建设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新建70万吨/年煤制烯烃工程,并对现有60万吨/年煤制烯烃部分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粉煤加压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聚乙烯、聚丙烯、空分装置。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罐区、循环水系统、火炬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蒸发结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及新建厂外渣场等,并对现有工程部分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进行改扩建或者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产品有40万吨/年聚乙烯和35万吨/年聚丙烯,副产品主要有硫磺等。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全厂视频监控系统、存储系统、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人员定位识别、考勤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搭建、值班岗亭、显示屏及配套的综合管路系统和网络系统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系统软件设计、设备采购及运输、施工、安装、管线铺设、调试、相关验收、技术维修等。包括建设期因道路、围墙、大门施工以及大件运输线路、总平面调整等原因引起的设施移动和调整等工作。不包括土建工程内容、设施移动涉及的起重设备及动力电缆(从变压器到出入口系统)布置。
2.1.3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
拟于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可能因项目工期调整等原因调整该服务期限,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服务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具体服务进度计划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能安防系统(合同内容包含电子门禁及监控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师(PMP)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1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