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桩基A、B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区。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预留场地扩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A标段:5#机组主厂房(包括汽机基座基础、平台及前煤仓)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锅炉、炉后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送风机支架、电除尘基础及引风机支架,烟囱,灰库,脱硫吸收塔、净烟道支架、脱硫综合楼、脱硫浆液循环泵房、机组循环水管道、#5冷却塔、循环水沟道、循环水泵房、升压站、新建管廊、综合水泵房及前池、工业及生活蓄水池、雨水泵房及回收池、取水区及其他两机组公用水工建构筑物,区域内其他附属建筑物基础的桩基工程施工。标段内桩基施工区域内全部桩基的桩头处理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B标段:6#机组主厂房(包括汽机基座基础、平台及前煤仓)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锅炉、炉后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送风机支架、电除尘基础及引风机支架,#6冷却塔、脱硫吸收塔、净烟道支架、脱硫浆液循环泵房,事故浆液箱,机组循环水管道、筒仓及其他输煤系统、区域内其他附属建筑物基础的桩基工程施工。标段内桩基施工区域内全部桩基的桩头处理等。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预计2024年3月开工,5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旋挖成孔灌注桩、锤击预制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旋挖成孔灌注桩或锤击预制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3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桩基A、B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区。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预留场地扩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A标段:5#机组主厂房(包括汽机基座基础、平台及前煤仓)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锅炉、炉后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送风机支架、电除尘基础及引风机支架,烟囱,灰库,脱硫吸收塔、净烟道支架、脱硫综合楼、脱硫浆液循环泵房、机组循环水管道、#5冷却塔、循环水沟道、循环水泵房、升压站、新建管廊、综合水泵房及前池、工业及生活蓄水池、雨水泵房及回收池、取水区及其他两机组公用水工建构筑物,区域内其他附属建筑物基础的桩基工程施工。标段内桩基施工区域内全部桩基的桩头处理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B标段:6#机组主厂房(包括汽机基座基础、平台及前煤仓)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锅炉、炉后及辅助系统建筑物,送风机支架、电除尘基础及引风机支架,#6冷却塔、脱硫吸收塔、净烟道支架、脱硫浆液循环泵房,事故浆液箱,机组循环水管道、筒仓及其他输煤系统、区域内其他附属建筑物基础的桩基工程施工。标段内桩基施工区域内全部桩基的桩头处理等。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预计2024年3月开工,5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旋挖成孔灌注桩、锤击预制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旋挖成孔灌注桩或锤击预制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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