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京燃热电2024年技术监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工程厂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侧与通州区交界处,周围主要有马各庄、十里堡、五里桥、公主坟、物资学院、邓家窑和高安屯等自然村落和单位。
本工程建设1套950.98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负荷678MW(584.5 Gcal/h),不考虑扩建。工程配置为:2台日本三菱M701F4型燃机、2台300MW级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00MW级蒸汽轮发电机,其中燃气轮发电机组和蒸汽轮发电机组为不同轴布置。
2.1.2招标范围:依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 技术监督要求《 火力发电技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 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京燃热电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涉及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节能、金属、化学、热工、电能质量、汽轮机、水泵、锅炉、燃气轮机、建(构)筑物等专业,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所要求项目。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服务或技术监督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