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襄汾50兆瓦乡村振兴“驭风行动”示范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襄陵镇、古城镇、南贾镇一带。站址拟选场址海拔在430~594m 之间,建设条件良好,占地面积约17亩。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初步选择为共布置10台5000k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
生效条件: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分阶段生效,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若项目未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第二阶段工作存在不执行风险,乙方须充分考虑该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
2.3.1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各阶段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投标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方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因非投标方原因而造成设计延误,则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尽可能满足工程需要。
2.3.2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
(1) 合同签署后 7 天内,向招标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招标方予以确认。
(2)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 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设备订货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逐步出具施工图,并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机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7天内配合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4) 主机招标定标后 7天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及微观选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 7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 7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陆续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30天内完成。
(10)投标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方还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2.4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风电场所有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方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依据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机组选型专题报告》,供招标方审查和指导主机招标。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上述两阶段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储能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机组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接入升压站的配套设备,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平台、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6)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7)其他,包括:变电所场地平整、消防及其他工程,配合主体编制单位关于环保与水保工程、能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等文件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4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50MW及以上容量的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勘察设计内容及容量、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4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担任设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任命书复印件),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交社保缴纳清单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28日17时00分止。
本襄汾50兆瓦乡村振兴“驭风行动”示范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襄陵镇、古城镇、南贾镇一带。站址拟选场址海拔在430~594m 之间,建设条件良好,占地面积约17亩。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初步选择为共布置10台5000k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
生效条件: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分阶段生效,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若项目未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第二阶段工作存在不执行风险,乙方须充分考虑该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
2.3.1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各阶段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投标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方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因非投标方原因而造成设计延误,则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尽可能满足工程需要。
2.3.2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
(1) 合同签署后 7 天内,向招标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招标方予以确认。
(2)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 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设备订货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逐步出具施工图,并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机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7天内配合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4) 主机招标定标后 7天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及微观选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 7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 7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陆续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30天内完成。
(10)投标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方还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2.4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风电场所有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方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依据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机组选型专题报告》,供招标方审查和指导主机招标。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上述两阶段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储能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机组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接入升压站的配套设备,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平台、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6)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7)其他,包括:变电所场地平整、消防及其他工程,配合主体编制单位关于环保与水保工程、能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等文件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4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50MW及以上容量的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勘察设计内容及容量、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4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担任设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任命书复印件),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交社保缴纳清单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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