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前区及附属区域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前区及附属区域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前区及附属区域修缮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要求详见《2024-2027年厂前区及附属区域修缮技术要求》。
2.6 招标范围:包括厂前区和公司附属区域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厂前区办公楼、展示中心、值班宿舍、会议中心、培训中心、配楼及地下车库、司机楼、武警营房、消防站、警卫岗亭等;厂区石核路、厂区道路;施工生活区门市房等;公司附属区域游泳馆、石核馨园小区部分房产、地下车库、活动中心、曙光74#公寓、十里河24套房产等。主要内容包括以上区域内建筑、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缺陷处理、改造、专项整改、紧急抢修、零星维修等维修工作。主要日常相关工作包括:运行、巡检、日常维护维修、紧急抢修、专项整改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置3名电气检修工(均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复印件),1名电焊工(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焊工证复印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本项目相似修缮相关业绩两项,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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