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环保在线监测仪表维护维修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位于榆横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规模为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MTO、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及C4综合利用装置、4台480t/h的电站锅炉,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系统工程,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10套环保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维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保在线仪表的日常维护、巡检、保养、故障维修等;保证仪表的通信传输(包括通讯卡充值),提供真实有效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不中断上传;日常消耗材料和易损件的供应和更换;仪表的校验与相关软件的正常升级维护。仪表发生故障维修时投标人需进行返厂维修,维修与故障期间,若投标人无备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并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的频次进行监测。线仪表返厂维修或更换后由投标人按照环保规范要求进行环保验收和备案。
2.3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日常维护部分税率为6%,备品备件部分税率为13%。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据实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上限,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6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类项目热电烟囱总排CEMS和硫回收烟气CEMS仪表维护或维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至少体现首页、内容页(须体现烟囱总排CEMS和硫回收烟气CEMS仪表维修或维护内容)、签订日期、签章页等关键信息;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3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