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氯碱与树脂分公司集中管控DCS控制系统搬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氯碱、树脂分公司集中管控和氯碱分公司公用系统集中管控升级改造。
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22)要求,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予以拆除。不便搬迁的控制室进行抗爆计算并加固。生产过程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等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对厂区控制室/操作室的总图布置间距进行核实设计,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和氯碱运行部现有的全部操作室/控制室进行集中管控搬迁。
本项目搬迁任务落实后,厂区搬迁中控室的选址为安全区域,不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中控室的设置可以保证既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又满足抗爆计算结果的相关要求。厂区在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时,对搬迁中控室的影响较小。
2.1.2招标范围:本次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氯碱、树脂分公司集中管控DCS控制系统搬迁项目,按照设计文件需将树脂和氯碱运行部现有的全部操作室/控制室进行集中管控搬迁。包含氯碱和树脂运行部DCS操作系统、ESD紧急停车系统、GDS报警系统、整流操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应急呼叫系统、调度指挥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升级改造所需设备供货、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运行,售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树脂运行部集中管控升级改造主要工作
(1)将树脂运行部烧碱控变楼、PVC控变楼DCS系统,SIS系统,GDS系统、PLC控制系统等操作站搬迁至厂区外电仪楼一楼。
(2)将一次盐水DCS系统、变电所后台操作系统、污水PLC操作系统、循环水DCS系统、脱盐水PLC操作系统、乙炔加料控制系统等操作站搬迁至厂区外电仪楼一楼。
(3)将所有操作站搬迁至新建中控室CCR中,采用光纤传输,在CCR新增网络柜及电源柜。
2.氯碱运行部集中管控升级改造主要工作
(1)将树脂运行部烧碱控变楼、PVC控变楼DCS系统,SIS系统,GDS系统、PLC控制系统等操作站搬迁至厂区外电仪楼一楼。
(2)将一次盐水DCS系统、变电所后台操作系统、污水PLC操作系统、循环水DCS系统、脱盐水PLC操作系统、乙炔加料控制系统等操作站搬迁至厂区外电仪楼一楼。
(3)将所有操作站搬迁至新建中控室CCR中,采用光纤传输,在CCR新增网络柜及电源柜。
3.操作站搬迁
(1)操作站搬迁的系统,涉及搬迁的自控操作站共58台、SIS辅操台5个、备用操作盘等共计65台操作站。氯碱运行部现场操作站拟搬迁至氯碱运行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会议室空间大小为直径9米的半圆型,现场涉及搬迁的自控操作站共44台、SIS辅操台5个、备用操作盘等共计50台操作站。
(2)加设网络设备,包括两端的交换机、光电转换模块、光纤接续盒、尾纤跳线等物资。
(3)操作站数量在中控室设计章节统一考虑。
4.辅操台搬迁
(1)原有艾默生DCS系统,存在部分按钮盘,由于距离较远,无法采用硬接线传输,因此采用ECS-700系统进行转接,在CCR布局控制站,在现场布局远程IO站,通过冗余光纤进行传输。
(2)原有罗克韦尔SIS系统,存在部分辅操台,由于距离较远,无法采用硬接线传输,因此采用TCS-900系统进行转接,在CCR布局控制站,在现场布局远程IO站,通过冗余光纤进行传输。
5.GDS系统改造
(1)树脂乙炔原有系统采用中控控制系统,乙炔、液氯采用无锡格林通GDS系统,将中控控制系统扩展替换原有乙炔、液氯无锡格林通GDS系统。
(2)聚合/VCM/氯化氢合成/乙炔,原采用深圳特安的GDS系统,新增SIL3级安全控制系统(SIS)进行替换。
(3)原接线位置位于聚合装置,烧碱装置DCS控变楼,原地替换机柜,操作站远程放置在CCR中。
(4)气体检测器设置,在控制室新风入口及门斗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二级报警信号送消防控制室。
6.氯碱、树脂运行部聚合釜应急操作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应急呼叫系统、ESD紧急停车操作台操作按钮、视频监控系统、调度监控系统按设计进行集中管控搬迁改造。
7.将公司现有智慧化工平台智能巡检设备,智能交换设备,MES系统、安全管控平台、视频综合管理,通过调度平台客户端对现有资源集中管控搬迁。
8.氯碱运行部公用系统集中管控升级改造。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项目总工期90天,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仪表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容包含“仪表安装”或“控制系统安装”字样),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石油化工仪表安装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合同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的经历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包含“仪表安装”或“控制系统安装”字样),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自动化或过程控制与装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