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采购以下货物,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上海燃气2024年气体检测设备的招标采购的范围为六种类型的气体检测设备,其标准须符合上海燃气《气体检测设备采购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类型名称 |
主要功能 |
使用场景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1 |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 |
单一可燃气泄漏检测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检测 |
175 |
2 |
单一气体泄漏浓度检测仪 |
单一可燃气泄漏浓度测量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浓度定量检测 |
132 |
3 |
单一气体浓度检测仪 |
单一可燃气浓度测量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放散取样浓度定量检测 |
34 |
4 |
复合型气体浓度检测仪 |
多气体(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体)浓度测量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放散取样,作业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定量检测 |
6 |
5 |
便携式可燃气体监测仪 |
环境可燃气体监测,预设浓度,报警提示 |
可佩戴,作业环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浓度定量监测、带气作业爆炸极限监测及报警 |
324 |
6 |
便携式复合型气体监测仪 |
环境可燃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氧气监测,预设浓度,报警提示 |
可佩戴,作业环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定量监测,爆炸极限监测及报警 |
29 |
注:此次招标采购周期至2024年12月,包含该时段内上海燃气(包含六家销售公司)全部需求的气体检测设备。本项目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本次中标金额±5%或采购到期,即此次招标合同履行完成。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辖区范围内买方指定现场。
2.3 交货期:订单发出后30天内。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分别报出最短交货期,另请投标人报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招标人提出增加数量的采购要求,中标人最快的交货时间,并对此时间予以书面承诺。
3. 对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人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质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制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 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