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采购-15包:通信及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电厂二期扩建端。工程拟装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涉网通信设备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授权证书、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
3.3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 2022年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提供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机涉网通信设备至少有2份600MW及以上新扩建机组的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提供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机涉网通信设备至少具有1份600MW及以上新扩建机组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8时00分至 2024年2月28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