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CRY-ZB2024-06
2、项目名称:选矿二厂半自磨机衬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 |
标段最高限价 |
1 |
1 |
半自磨机金属衬板及辅件采购 |
金属衬板单价:25000.00元/吨;衬板辅件单价:135600.00元/套 |
金属衬板单价:25000.00元/吨;衬板辅件单价:135600.00元/套 |
1 |
2 |
半自磨机进出料端橡胶复合衬板及辅件采购 |
8023008.00元 |
8023008.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我公司主要从事钼金属矿采选业务,其中选矿二厂处理矿石能力为2万吨/日,采用SABC工艺,系统配套的半自磨机规格为10.37*5.19m,由中信重工生产。当前台效能力不低于850吨/台时,年度综合运转率93%左右,钢球使用Φ120-150mm锻球,填充率12%-14%,顽石量13-15%。矿石入磨粒度250mm以下占比80%以上。现采购配套半自磨机的金属衬板及进出料端橡胶复合衬板若干批次,以满足年度生产需要。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采购、送货、安装、调试、验收等,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2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65天(期间按照采购人指令及时供货)。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65天(期间接到招标人指令后90日到货)。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生产和技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货物。(须提供2021年以来Φ10m及以上半自磨机的相关供货业绩1份,附合同和结算发票原件的复印件,若属于新型材质提供相应的专利证明)。
二标段:投标人需为生产商,具有橡胶复合类衬板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须提供2021年以来Φ10m及以上半自磨机的相关供货业绩1份,附合同和结算发票原件的复印件,若属于新型材质提供相应的专利证明)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份以来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承诺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无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行为。投标人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