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贷款,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
2.2 项目名称: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2.4 项目编号:SCZF2024-JT-0031/004
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丹江南岸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
丹江南岸区域的临时水源、电源、道路等工程,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中的《施工区总平面规划图》以及各单项工程施工图。
本次采购包含以下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5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
(1) 临时水源:包含生活水泵房、蓄水池的建筑及设备管道安装,直埋水源管道的土建工程(土方工程及阀门井等),水源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防腐、调试等,以及与临时水源管道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2) 临时电源:包含施工箱式变压器(含基础与围栏)安装、10kV电缆、临时电源电缆敷设等,以及与上述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3) 道路工程:具体见附件1的《施工区道路布置图》中的临时道路,包含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照明(含灯具灯杆及基础)、人行道等,以及与道路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4) 上述工程在使用期限内的保修、维护工作。
2.6 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30日竣工验收,总工期26天,开工日期最终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近五年(从2019年1月至今,后同)具有壹项及以上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工程业绩。
3.5 近三年(从2021年1月至今,后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附证明或承诺)
3.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7 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到2024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贷款,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
2.2 项目名称: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2.4 项目编号:SCZF2024-JT-0031/004
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丹江南岸施工区临水临电及道路工程。
丹江南岸区域的临时水源、电源、道路等工程,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中的《施工区总平面规划图》以及各单项工程施工图。
本次采购包含以下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5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
(1) 临时水源:包含生活水泵房、蓄水池的建筑及设备管道安装,直埋水源管道的土建工程(土方工程及阀门井等),水源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防腐、调试等,以及与临时水源管道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2) 临时电源:包含施工箱式变压器(含基础与围栏)安装、10kV电缆、临时电源电缆敷设等,以及与上述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3) 道路工程:具体见附件1的《施工区道路布置图》中的临时道路,包含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照明(含灯具灯杆及基础)、人行道等,以及与道路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4) 上述工程在使用期限内的保修、维护工作。
2.6 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30日竣工验收,总工期26天,开工日期最终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近五年(从2019年1月至今,后同)具有壹项及以上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工程业绩。
3.5 近三年(从2021年1月至今,后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附证明或承诺)
3.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7 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到2024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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