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南湖二矿2023年10月装载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次。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参数简介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 |
轮式装载机 |
额定功率不低于418kW,斗容不低于6.5m³ |
台 |
3 |
国神公司大南湖二矿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到货1台,4个月内完成全部到货。并于到货之日起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2 |
轮式装载机 |
额定功率不低于260kw装载机,斗容不低于5m³ |
台 |
1 |
国神公司大南湖二矿 |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到货,并于到货之日起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备注: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功率≥418kW且铲斗额定斗容≥6.5m³的轮式装载机的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额定功率、铲斗额定斗容等信息(如果合同中不体现额定功率、铲斗额定斗容等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