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烟气#1、#2机组脱硫系统吸收塔、湿电及烟道的防腐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唐湖分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135MW热电联产机组,锅炉尾部烟道分别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电除尘器、引风机、烟气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各装置设备通过用钢结构烟道连接,与锅炉形成一体的烟气通风系统。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工况(BMCR)下能够处理锅炉100%烟气量。因机组长期运行,脱硫系统吸收塔塔底、塔壁、喷淋区域及喷淋支撑梁、除雾器侧板及支撑梁、湿电本体内部、净烟道进行防腐;吸收塔本体及湿电系统内部、净烟道漏点挖补修复,烟道膨胀伸缩节检查修复;吸收塔底部及事故浆液箱淤泥清除,烟道积灰清除;对施工中破坏的外层保温进行恢复;#1、#2净烟道输水管道破损严重管道更换;烟道、吸收塔、湿电本体面积概况:#1吸收塔部分:规格:直径13.2m,高度47m。#2吸收塔部分:规格:直径13m,高度47m,预计脱硫系统防腐总面积为:1200㎡;清除烟道积灰30m³;清除吸收塔及事故浆液箱浆液、淤泥90m³,清除淤泥由招标方制定地点堆放,具体处理量以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拟将烟道整治项目工程进行集中公开招标。
(2)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委托电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合同商谈时确定 |
1.1.2发包人相关信息
序号 |
委托电站名称 |
实施地点 |
距省会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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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青海省海晏县西海镇原二二一厂一分厂 |
10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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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1.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唐湖分公司烟气#1、#2机组脱硫系统吸收塔、湿电及烟道的防腐工程项目
1.2.2主要工作内容
脱硫系统吸收塔塔底、塔壁、喷淋区域及喷淋支撑梁、除雾器侧板及支撑梁、湿电本体内部、净烟道进行防腐;吸收塔本体及湿电系统内部、净烟道漏点挖补修复,烟道膨胀伸缩节检查修复;吸收塔底部及事故浆液箱淤泥清除,烟道积灰清除;对施工中破坏的外层保温进行恢复; #1、#2净烟道输水管道破损严重管道更换;烟道、吸收塔、湿电本体面积概况:#1吸收塔部分:规格:直径13.2m,高度47m。#2吸收塔部分:规格:直径13m,高度47m,预计脱硫系统防腐总面积为:1200㎡;清除烟道积灰30m³;清除吸收塔及事故浆液箱浆液、淤泥90m³,清除淤泥由招标方制定地点堆放,具体处理量以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厂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附近。该镇位于县城西北的金银滩草原上,东南距县城7km,东距西宁103km,面积约570k㎡,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原221厂1分厂内。
1.2.3.2项目工期: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防腐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4年2月29日0:00时~2022年3月7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