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道路病害整治及桥梁工程已由甘德县人民政府以甘政【2024】2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甘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甘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2-8米独立桥梁2座;新建1-4*4盖板涵2道;拆除重建1-1. 5米波纹管涵洞10道;12. 3公路四级砂砾道路病害整治。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8990001001
标段名称: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道路病害整治及桥梁工程标段一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新建2-8米独立桥梁2座;新建1-4*4盖板涵2道;拆除重建1-1. 5米波纹管涵洞10道;12. 3公路四级砂砾道路病害整治。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305.0天
缺陷责任期(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8990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获取方式自2024年02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02日24:00时止下载。
本招标项目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道路病害整治及桥梁工程已由甘德县人民政府以甘政【2024】2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甘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甘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2-8米独立桥梁2座;新建1-4*4盖板涵2道;拆除重建1-1. 5米波纹管涵洞10道;12. 3公路四级砂砾道路病害整治。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8990001001
标段名称:甘德县岗龙乡龙目且村道路病害整治及桥梁工程标段一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新建2-8米独立桥梁2座;新建1-4*4盖板涵2道;拆除重建1-1. 5米波纹管涵洞10道;12. 3公路四级砂砾道路病害整治。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305.0天
缺陷责任期(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8990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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