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3号4号锅炉水平及后竖井烟道清灰、清焦,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北二电厂3号4号锅炉水平及后竖井烟道清灰、清焦服务,3、4号锅炉水平及后竖井烟道清灰、清焦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折焰角区域的末级过热器、末级再热器、延伸包墙底部、水冷壁排管,后烟道区域的低温再热器系统、低温过热器系统、省煤器系统,后烟道包墙等以及其他应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上工作在2024年度根据招标方生产需求分阶段分项进行,具体实施范围、时间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暂定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服务期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具体日期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至少具有3份300MW等级或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管排清灰或空预器高压水冲洗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检修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签署页。业绩内容应体现锅炉管排清灰或空预器高压水冲洗);
3.3资格要求3: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3月1日09:00:00至2024年3月25日11: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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