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二期(3.8841MW)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光伏厂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庄河是辽宁省大连市代管县级市,位于辽东半岛东侧南部,大连东北部,为大连所辖北三市之一。地理坐标为东经 122°29~123°31,北纬 39°25~40°12,东近丹东与东港市接壤,西以碧流河与普兰店市为邻,北依群山与营口市的盖州、鞍山市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相连,南濒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工程规划安装容量为3.8841MW。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优化选择,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系统效率、利用小时、收益率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使其达到最大化。
2.1.2 招标范围:厂内分布式光伏二期项目地质勘测(厂区车库屋顶荷载鉴定及加固设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工程设计(包含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方提供,投标人负责验收和保管)、运输及储存、设备安装、防护围栏安装、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程施工(含新建露天车棚建设)、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培训、设备并网调试及验收(调试及验收应包含但不限于:电网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试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电能质量检测试验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检测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培训等。)、试运直至最终交付生产。在质保期内负责系统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办理、协调分布式光伏二期项目所有与政府及电网相关的项目开工、验收、并网手续,投标人应与电网公司协调工程内所有并网设施的设计及施工进度,以使并网设施与工程的施工协调一致;负责项目竣工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投产的要求。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说明,但如果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作。
2.1.3 计划工期:2024年05月01日开工,2024年07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90天(含设计),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