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润范县100MW风储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鸿润范县100MW风储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风电机组总容量为100MW(若超过按照100MW计算),不超过16台的风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轮毂高度不低于160米(塔型形式建议为钢混塔架),单机叶轮直径不小于199m。投标方案中须明确投标风机设备厂家、机型,塔筒设备厂家、配套机型塔筒形式,箱变的安装位置。投标机型叶轮直径及轮毂高度详见技术文件(塔架形式为混塔);包括设备的制造、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组装、出厂前试验、检验、验收、包装、运输(包含至招标人指定机位点的全部费用)至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机位、参加现场检查、并负责安装交底、监督和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备注:叶轮直径以投标机型认证证书为准。
5.交货期:基础预埋件供货时间: 2024年05月20日前第一批到货4套; 2024年06月20日前全部到货。风电机组供货时间: 2024年07月20日前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2套; 2024年08月20日前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4套; 2024年10月20日前提供剩余全部风电机组及塔架。(具体供货时间以书面投产通知书中的时间为准)
6.交货地点:鸿润范县100MW风储项目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或买方指定暂存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
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其提供的塔筒能够配套风机机组,并保证其安全可靠性、安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承诺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 2024年3月15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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