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烯烃中心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钛含量wt%1.8~3.8镁含量wt%15~23\聚丙烯装置 |
10吨 |
|
2.1.1交货期: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分批到货。
2.1.2交货地点: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Unipol气相流化床聚丙烯装置聚丙烯主催化剂的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份,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1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增值税发票1张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使用情况合格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应用装置、装置规模、供货量等参数,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在技术协议中须体现以上参数,或在用户证明中体现以上参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