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2023年NS1601C160T轨道起重机大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NS1601C/160T轨道起重机大修修理(1台),以业主需求为依据,结合机务分公司2023年轨道起重机大修计划对NS1601C/160T轨道起重机大修;依照实际发生大修费用进行结算。本项目的外委招标包含材料、人工、运输、配件、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服务期:自轨道起重机大修运送至乙方厂内起7个月内完成修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产品类别:铁路救援起重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救援起重机维修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