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内,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公里,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外围配套同步建设从三营到厂区约14公里铁路专用线以及距离厂区3公里综合灰场工程。本工程2台机组同期建设,拟定于 2024年6月浇筑第一罐混凝土,2台机组拟计划于2026年全部投产。
2.1.2招标范围:根据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包括电厂、综合灰场、铁路专用线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负责工程(含电厂、铁路专用线、综合灰场等外围)从施工准备、施工期、分部试运、整体调试、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机组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理服务(含环境监测和生态环保视频拍摄),配合制定试运期间如吹管等防范措施及控制措施,避免发生被举报、被投诉事件的发生,以上未表述但与环境监理相关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不在本招标范围,投标人仅做支持服务)。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全部通过验收为止。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