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生产区域积灰、积淤清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一二期)始建于1988年4月,是西北第一台300MW机组诞生地,其中一期安装两台300MW机组(现升级改造为330MW机组),二期两台300MW机组(现升级改造为330MW机组),目前公司总装机容量1320MW。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距青铜峡市17公里,距自治区首府银川67公里,厂区东靠包兰铁路,南部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北侧与大坝三期、大坝四期和滑石沟相邻。
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大坝三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电站距离青铜峡市17公里,距离自治区首府银川市67公里,东靠包兰铁路,东南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南侧紧靠大坝一二期,北侧紧靠大坝四期。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大坝四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站距离青铜峡市17公里,距离自治区首府银川市67公里,东靠包兰铁路,东南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为:负责大坝公司一二期#1-#4机组、三期#5、#6机组、四期#7-#8机组生产区域及设备内部(除尘器、渣水回收水池、捞渣机上槽体溢流水槽、事故状态下炉膛掉焦清理、炉外渣沟、炉膛高过清焦、炉膛高再清焦、炉膛屏过清焦、炉顶大罩壳、炉膛内浇筑料清理、脱硫吸收塔底部清淤、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栅格清理及水冲洗、事故浆液箱、冷却塔、酸洗废水池、灰库、浓缩池、非经常性废水池、灰渣场水池清理、烟道、管道、风道、树脂、干燥剂、活性炭、瓷沙、生产区域内各箱罐等)积灰、淤泥、清焦及杂物彻底清理、转运。同时对周边设备及管道、楼梯、平台、地面等的积灰进行清理,装车外运至招标人渣场。对清理出的危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需分类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场,并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所需的工器具、耗材、人员劳保、及运输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大坝一二、三、四期项目服务期限为1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设备积灰或积淤清理或电厂生产区域保洁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7: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生产区域积灰、积淤清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一二期)始建于1988年4月,是西北第一台300MW机组诞生地,其中一期安装两台300MW机组(现升级改造为330MW机组),二期两台300MW机组(现升级改造为330MW机组),目前公司总装机容量1320MW。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距青铜峡市17公里,距自治区首府银川67公里,厂区东靠包兰铁路,南部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北侧与大坝三期、大坝四期和滑石沟相邻。
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大坝三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电站距离青铜峡市17公里,距离自治区首府银川市67公里,东靠包兰铁路,东南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南侧紧靠大坝一二期,北侧紧靠大坝四期。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大坝四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站距离青铜峡市17公里,距离自治区首府银川市67公里,东靠包兰铁路,东南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为:负责大坝公司一二期#1-#4机组、三期#5、#6机组、四期#7-#8机组生产区域及设备内部(除尘器、渣水回收水池、捞渣机上槽体溢流水槽、事故状态下炉膛掉焦清理、炉外渣沟、炉膛高过清焦、炉膛高再清焦、炉膛屏过清焦、炉顶大罩壳、炉膛内浇筑料清理、脱硫吸收塔底部清淤、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栅格清理及水冲洗、事故浆液箱、冷却塔、酸洗废水池、灰库、浓缩池、非经常性废水池、灰渣场水池清理、烟道、管道、风道、树脂、干燥剂、活性炭、瓷沙、生产区域内各箱罐等)积灰、淤泥、清焦及杂物彻底清理、转运。同时对周边设备及管道、楼梯、平台、地面等的积灰进行清理,装车外运至招标人渣场。对清理出的危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需分类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场,并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所需的工器具、耗材、人员劳保、及运输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大坝一二、三、四期项目服务期限为1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设备积灰或积淤清理或电厂生产区域保洁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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