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热浸镀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结构件热浸镀锌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1对大武口、大件厂及宁东工作区的托辊架、H架、纵梁、E型销及其他结构件的热浸镀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2.1.2.2结构件热浸镀锌前必须进行预处理,除去表面的油污、锈迹、焊渣和氧化层等多余物,镀前处理应符合GB/T13912中相关规定。
2.1.2.3预估镀锌总重量为3900000kg。
2.1.2.4对配件热浸镀锌时,配件由投标人拉运至投标人工厂负责热浸镀锌,热浸镀锌合格后的配件由投标人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宁夏煤业公司各厂矿或招标人大武口、大件厂及宁东工作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车,热浸镀锌处理所发生的所有材料及使用的工具均由投标人承担。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1.4项目地点:宁煤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大武口、大件厂及宁东工作区,以大武口工作区为主。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热浸镀锌服务(或镀锌结构件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单为准(或业主盖章证明认可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