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 项目1号机组省煤器及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系统先导式节能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2日,跟随2024年1号机组A修同步进行,具体施工计划以招标方机组检修计划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22-QT-03501 |
1号机省煤器及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系统先导式节能改造 |
将1号机组输灰系统由原正压浓相输送方式改为先导式满管输送方式;1号电除尘一电场A、B侧8个仓泵串联用一根规格为DN200的输灰管道到灰库;对1号机组省煤器4个仓泵用一根DN150的输灰管道接入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管道上,1号机组省煤器与电除尘一电场共用一根输灰管道到灰库;将原有省煤器、电除尘仓泵流化盘全部拆除,更换为底部流化室;仓泵出口设计DN200出料阀;灰库顶部配备与输灰管道相应的DN200切换阀。原系统的所有流化阀、补气阀、防堵阀全部隔离或拆除;新增输灰管先导式自动成栓阀和沿线配气管道及相关热工元件、管道支撑架等附件。加装组合式双蝶片单向阀、单向阀、管道过滤器、流量计、稳压阀等。DCS程序及画面升级,以适应系统运行要求,实现DCS远方控制目标。本项目为EPC总包模式,包括1号机组省煤器及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系统先导式节能改造应用工程按性能保证要求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的设计、设备选择、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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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省煤器及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系统先导式节能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 1 项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灰系统节能改造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竣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3 12:50到2024-03-19 17:00。